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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侯千年古迹穿上保险“防护服”

福建高院 2022-10-14

侯官村是唐代侯官县县治所在地,村里现存“一庙一塔”千年古迹,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。近年来,侯官村以山为点、以水为线、以史为核,不断加强古厝、古迹、古街区、古村落的保护传承、活化利用和规划建设,2020年入选福建省第一批“千年古镇(古村落)”,成为福州市唯一入选的古村落。

侯官镇国宝塔于2013年公布为省级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。塔建于五代闽国时期,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。塔制作独特,风格别致,是研究侯官县治历史沿革与佛塔建筑的重要实物资料。


侯官城隍庙于1999年公布为县级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。该庙始建于唐武德六年(623),天复四年(984)重修,清代重建。大门上原嵌有“唐城隍庙古迹”仿木石匾,现嵌王世襄题“城隍庙”石匾。城隍庙对于研究闽侯历史沿革有重要价值。


“文化生态司法+古文物保护”保险合作机制签约仪式(左)古文物保险协议签约仪式(右)

8月26日,闽侯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文化生态司法的职能作用,联合闽侯县文旅局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公司、闽侯上街侯官村民委员会,建立“文化生态司法+文物保护”保险合作机制,借助保险公司成熟的风险管控能力,给城隍庙、镇国宝塔穿上保险“防护”,有效填补了闽侯县文物投保工作的空白。

与会人员座谈交流

闽侯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公司签订“文化生态司法+古文物保护”保险机制合作协议,进一步搭建开放性合作平台,深化融合创新,稳步实现1+1>2的效果,推动构建政府主导、公众参与、保险预防、司法保障的文物遗产保护体系。


下一阶段,闽侯法院将以“古村落保护:司法+村居+保险”签约为契机,持续深化司法创新引领,积极加强与各界各部门的联动共建,不断探索完善古村落活态保护的新路径、新方法,为人、村、文化良性循环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和保障,努力答好千年文脉传承和新时代生态司法这道“赶考”路上的考题。


来源:闽侯法院

福建高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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